top of page
總幹事的話
上星期剛忙完了父親的安息禮,在整理他的生平歷史中,無意中讓我在父親身上找到了“盟約夫婦日營”核心精髓‥至死不渝的愛!
我的父母於1943年,在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而結婚。當時父親只有18歲,而母親17歲。父親在迎娶媽媽之前,從未見過媽媽一面,更遑論拍拖談戀愛。婚後媽媽一直體弱多病,常被情緒困擾,但父親卻非常體恤媽媽的需要,不會被媽媽無理的責難而大發脾氣。直到1991年,媽媽因病離開世界,而父親一直堅守對媽媽的愛,不但沒有續弦,更連一點點的男女緋聞都沒有,直到26年後的今天他回天家去。
我感到父親真實地將婚盟的愛活出來,無論媽媽如何對待他,又或無法對他的愛有任何的回饋,但他依然履行當初對媽媽的承諾,一生愛她直到見天父的面。這種超越感受、不求回饋至死不渝的愛,正是基督之愛的本質。「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」(約13:1),這也是“盟約夫婦日營”的核心精髓!
反觀現代的婚姻,強調自由戀愛,但婚後不到三幾年,雙方的感情便起了變化,嚴重者更以離婚收場。這裡並不是說盲婚啞嫁比自由變愛好,而是我體會到,婚姻問題源於“生命的問題”!現代高舉個人主義,一切都以個人為本。人強調自己的感受,重視個人權利與需要,結果在婚姻生活中,當感到應有權利被剝奪,個人需要未被滿足,感受未被重視,本來以為固若金湯的王子公主式的愛情,從此慢慢地被侵蝕,曾經信誓旦旦的婚盟承諾,也漸漸拋於腦後。
由此可見,真正婚盟的愛,重點在於為對方好處,超越個人感受及需要,寧願受虧損也堅守曾許下的承諾。如果你也盼望獲得這“至死不渝的愛”,歡迎你出席4月29日在沙田突破青年村舉辦的“盟約夫婦日營”!
bottom of page